发布时间:2017-04-12 广场舞之家【常识】
摘要:宦官是所谓的“刑余”之人,因为身体残缺,本不具备婚娶的条件。但是,宦官娶妻现象在历史上却由来已久,且屡见不鲜。从现存的史籍来看,宦官大量娶妻最早出现于东汉,《后汉书·刘瑜传》就有“常侍黄门亦广妻娶”的记载。东汉宦官娶妻虽然比较广泛,却受到
宦官是所谓的“刑余”之人,因为身体残缺,本不具备婚娶的条件。但是,宦官娶妻现象在历史上却由来已久,且屡见不鲜。从现存的史籍来看,宦官大量娶妻最早出现于东汉,《后汉书·刘瑜传》就有“常侍黄门亦广妻娶”的记载。东汉宦官娶妻虽然比较广泛,却受到了当时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
东汉宦官娶妻比较广泛
如《后汉书周举传》云:“竖宦之人,亦复虚以形势,威侮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这段文字,说明当时的人们非但不认为宦官“取(娶)女”是一种婚姻关系,反而觉得是对女性的摧残与迫害。
唐代,宦官娶妻现象空前绝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唐代,宦官娶妻现象已经蔚然成风。从《新唐书》、《旧唐书》、《全唐文补遗》、《文苑英华》以及唐代碑刻等有关记载可知,在唐代,凡是有官职的宦官一般都娶妻,有的还不止一个妻子。唐代宦官娶妻的普遍性,在包括东汉、明朝在内的历代宦官王朝中,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据笔者统计,唐代宦官娶妻者,五品以上的高层宦官占49.3%,六品以下的中下层宦官占50.7%。
中下层宦官所占比例如此之高,是唐代宦官普遍建立婚姻关系的真实反映。从唐代有关史籍及相关资料看,还没有发现对宦官娶妻问题提出批评和指责。这说明,当时的人们至少已经默认了宦官们所建立的婚姻关系。
唐代宦官娶妻是非常讲究的:宦官娶妻还重视女方年龄
首先,重视女方门第。碑志资料中关于宦官炫耀妻族门第如何高贵显赫的记载,就是这种择偶观念的反映。其次,重视女方德行。要求配偶“德行温厚”、“柔顺淑德”、“令淑昭着”、“温恭允塞”等,即做到“三从四德”。再次,重视女方容貌。如高力士之妻吕氏其貌“国姝”,宦官韦某之妻宋氏“姿容婉婌”,杨玄略之妻窦氏“凝姿回秀”,骆明珣夫人焦氏“蕴嘉柔之姿”。
此外,宦官娶妻还重视女方年龄。墓志记述女子嫁给宦官时,多为“年洎初笄”、“笄年”、“及笄”,也就是十五岁左右。上述种种情形,均可说明宦官对配偶并非不加选择,草草了事,而是有着诸多的高标要求。
唐代的宦官盛行娶妻有五个原因
其一,唐代是一个开放性很强的时代,社会环境比较宽松,就连皇帝也对宦官娶妻大开绿灯,如李辅国娶元氏为妻时,就是唐肃宗做的媒。
其二,宦官娶妻后,虽然无法尽到做丈夫的义务,却可以得到有妻有家的满足感。
其三,宦官虽然丧失了生育能力,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宗法观念压力下,通过娶妻继而收养子女,从而实现形式上的“传宗接代”。
其四,唐代宦官通过娶妻嫁女,实现与其他家族的联姻,来谋求政治上的长盛不衰。
其五,唐代宦官大都比较强悍,他们或参与决策,或控制军权,或兼并土地,或营建府宅,甚至直接操控皇帝的废立。凡是朝官拥有的特权,他们也都同样力争拥有,比如娶妻成家。
宦官娶妻是一种建立在大批妇女痛苦之上,是以牺牲广大妇女的利益为基础的婚姻关系。青春貌美的少女,却要陪伴阉人度过漫漫人生,不能不说是一种难以启齿的痛苦。
嫁给宦官的苦命女人有哪些?
在这些不幸的女子中,有的以死与命运抗争,如内侍李某娶沧州饶安县尉戴某之女为妻,但“天不降衷,当年即世”,显然是非正常死亡。青春貌美的少女,却要陪伴阉人度过漫漫人生,有的心灰意冷,皈依佛教,如大宦官焦希望之妻李氏,“浮图域中,……支提郁起,像法恒存。”内侍雷某夫人宋氏,号功德山居长,丈夫死后,“顿悟空色,了归禅定”,遁入空门。
此外,有的宦官还要求配偶从一而终,在丈夫死后要守节,不能改嫁,如宦官乐辅政死后,其夫人成氏年仅二十六岁,“守志孤孀”。这一把把辛酸之泪,无不揭示了唐朝宦官娶妻成风背后的残酷和畸形。
在古代,结婚用的婚房不叫“洞房”,而称“青庐”。
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曹操与袁绍年轻的时候,非常要好,经常出去“侠游”,这样就免不了做一些恶作剧的事情,有时还会偷鸡摸狗。有一天他俩见一对新人结婚,便偷偷地溜进人家的院子,看到新娘貌美,就冒出了个坏主意。突然大喊“抓贼”,把“青庐”里的人都引了出来,混乱之中把新娘劫走了。
我们姑且不去论证这个故事的真假,但古代人把举行婚礼的时候临时搭建的帐篷叫“青庐”,却是千真万确的。
从东汉至唐初,古人都是在青布搭成的帐篷里举行婚礼,“青庐”一般设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下轿的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走过,最后进入青庐。《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 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神女》:“公子辞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备青庐。’”
古人除把“青庐”作为新人结婚用的婚房外,有时也把结婚称为“青庐”,这一点,与我们现在用“洞房花烛”指代结婚是一样的意思。到了近现代,仍有人把“青庐”指代结婚,如郭沫若《卓文君》第二景:“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青庐,假使他能得女公子为他的内助,那岂不是天作之合吗?”唐代以前的“洞房”一词又是什么意思呢?
唐以前“洞房”与新婚无关
“洞房”在唐代以前并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它是指宫廷中豪华而又幽深的居室。《楚辞·招魂》:“姱容修态,絙洞房些。” 司马相如《长门赋》:“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北周时庾信的《三和咏舞》中虽然让“洞房”与“花烛”携手了,“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但这里的“洞房”依然不是描写新婚之夜的。
由于唐代的文人骚客多用“洞房”一词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时间久了,人们便把“洞房”一词专门指代新婚用的卧房了。
刘禹锡《苦雨行》:“洞房有明烛,无乃酣且歌。”顾况《宜城放琴客歌》:“新妍笼裙云母光,朱弦绿水喧洞房。”《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双双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后交拜礼毕,送归洞房做花烛筵席。”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二十年以前,男女总要在入洞房以后,才说到爱情。”还有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等等,这里的“洞房”都是新婚夫妇的新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