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当你老了,会不会去跳广场舞?

来源:广场舞之家 栏目:广场舞资讯 时间:2015-09-08 09:12

广场舞

  亲,当你老了,会不会去跳广场舞?

  胡文

  每次读到叶芝《当你老了》的那首诗,我总会想到一个问题:当你老了,会不会去跳广场舞?

  尤其是昨天,当我得知文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将广场舞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之时,这种追问更为强烈。

  8月5日,在哈佛深潜班学习期间,“文过是非”专门发表了一篇文章——《阿瑟·克莱曼(Arthur Kleinman):一个真心为广场舞正名的哈佛人类学教授》。为了让更多人记住克莱曼这个名字,我甚至没有把这个文章标题做得更标题党一些。但是,即便是这样一篇很严肃的文章,依然有人读懂了它。比如文友“胡冰”便留言道:广场舞的困局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我们的生活被广场舞所打扰,但我们每个人又都希望,我们的父母能在广场舞中找到欢乐——至少不会那么孤独。

  作为医学人类学这一学科的创始人,克莱曼恰恰是读懂了广场舞的一名哈佛教授。他认为,通过广场舞,哪怕是陌生的老年人也可以彼此承诺:我们能够建立彼此之间更高质量的良好关系。大叔大妈们用这种方式,彼此共同对抗了孤独,且锻炼了身体。在克莱曼看来,没有什么方式,能比这种方式更能对抗中国老年化社会的到来。

  当然,克莱曼可能有所疏忽:即老年人在建立彼此更高质量的关系的同时,也造成了与年轻人之间的严重撕裂。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我们自身的问题。因此,当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这一通知,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这或许说明,克莱曼对于中国领导人的呼吁产生了一些作用。此举至少证明了两点:一是政府对广场舞给予了正面肯定,二是着力于解决广场舞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在四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要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现有场地存量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广泛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为群众开展广场舞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培育广场舞活动品牌,为广场舞活动搭建良好平台。

  要加强对广场舞活动的规范管理。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人性化、针对性强的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活动准则或文明公约。积极引导和推动建立广场舞协会等文化体育社团组织,鼓励群众自我管理。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

  各地要积极推动将广场舞工作纳入当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分工明确、统筹有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广场舞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优秀广场舞工作者典型、广场舞领头人典型、广场舞团体典型,营造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参与广场舞活动的良好氛围。

  但凡涉及文化事务,官方话语体系总是说得不接地气。在上述要求中,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合适的地方跳广场舞。即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现有场地存量等多种方式为人们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因为在多半属于自发而成的广场舞活动中,场地问题正是广场舞的焦点所在。如果政府能够发挥引导和扶持作用,相当于为广场舞作了背书,有利于减少噪音扰民的发生,实现广场舞活动的健康、文明、有序开展。说到引导,政府几乎等于承认以前引导的作用是缺位的,这次明确将补齐短板。至于高质量的广场舞作品,一向要相信高手在民间。政府只需适当引导,所谓有“文化内涵、审美品位和健身功能”的广场舞就会层出不穷。

  从更深的层面来观察,如果在整个中国,广场舞能够实现欢歌笑语、其乐融融的效果,则标志着政府在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方面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基层社区自治及其活力由此将被广泛激活。如果再进一步,这甚至可以作为社区公共事务协商、民主基础训练的一个切入口。在千姿百态的中国广场舞里,足可赋予更多命题。

  回到开始的那个问题:当我老了,我不一定会去跳广场舞。但我希望,所有愿意登场跳舞的人,心中没有任何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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